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应怎样写?
答: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自己是何时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何时预备期满,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二是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哪些成绩和进步(包括在入党时党组织和同志们所指出的缺点在预备期期间的改正情况);三是对照党员标准,查找自己还存在的差距;四是入党时应向而未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五是针对自己存在的差距表明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自己的决心及对待能否按期转正的态度。
为什么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要至少召开两次?
答: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发挥全委会决策作用和监督作用。首先,我们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是本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需要党组织及时拿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或办法。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成员分布较为广泛,接触面较宽,对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意见、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创造的经验比较了解,及时召开全委会,充分发挥全体委员的聪明才智,有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也有利于决策的贯彻执行。其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同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由于其日常工作是由常务委员会主持的,全委会就应当经常监督常委会对日常工作重大问题所作的决定。为此,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在留党察看期间表现突出的党员,能否提前恢复其党员权利?
答: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其察看期规定为一年或两年,这要根据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而确定。这种察看是必要的、有益的。受到这种处分的党员,应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察看。经过察看期的考验,确实改正了错误,表现较好的,才能按时恢复其正式党员的权利。对于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提前恢复其正式党员的权利,应当坚持按期办理。如有个别同志在留党察看期间确实表现突出,做出了特殊贡献,或者有立功表现,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也可以提前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
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具体内容包括:
一、党员经常性教育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学习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培训和轮训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学历教育制度、专题培训制度、专业技术培训制度、挂职锻炼制度、外派学习交流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
二、党员管理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制度、谈心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党员管理制度,并结合新的实际加以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建立完善下岗职工党员、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失业党员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定期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坚持和完善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制度,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通过为群众送温暖,党员和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不断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征求群众意见、梳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以解决的具体制度,广开言路,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及时了解基层群众所需、所急、所忧、所盼,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党内民主参与机制。建立完善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采取谈心交心、党性分析、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情况等办法,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五、党建工作督导机制。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健全抓好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落实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责任、措施办法。建立抓党建促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并把促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和检查措施,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奖惩措施。
本届支部党员大会可以改变上届支部大会的决议吗?
答:可以改变。因为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大会方为有效。大会做出的决议只要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决议就有效。
临时党支部有权处分违纪党员吗?
答:没有。临时党支部是为执行某项任务而临时组建的党组织。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经县(团)或相当于县(团)以上党委决定,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支部的负责人由决定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党支部与党支部的职责不同的是,临时党支部没有发展新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决定对党员的处分等权力,只能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原单位的党组织,由原单位党组织依据情况做出决定。



